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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公积金问答

发布时间:2017-03-30 点击次数:5188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哪些?

    答:按规定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自住住房、建修自住住房,且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有哪些?

    答:借款人可选择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徽商银行等二十一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所指定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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